因学校游泳馆泳池水每年冬季需要供热公司进行泳池水加热,从而保证池水水温。游泳馆所属供热辖区为威立雅(哈尔滨)热电有限公司负责,因而只能使用该公司铺设的供热管道以及换热站进行泳池加热。经场馆中心小额分散采购领导小组多次与威立雅(哈尔滨)供热公司协商,并上会通过对方热费计缴方案。
具体热费计缴情况如下:
1、双方约定按热计量方式计算热费,热费单价为每GJ人民币55元。
2、热计量表(由乙方在甲方推荐品牌内采购,乙方负责后续的年检、维保相关事宜)安装位置为东北林业大学游泳馆换热站内换热机组,此表数据作为双方统计供热量的依据。
3、乙方须于供热开始10日前(即每年的10月10日前,第一次缴费为本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)向甲方预交人民币100000(拾万元);供热结束后,按乙方实际用的热量,据实结算。如需要补交或退返热费,双方需在供热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,同时甲方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。
计量热表初始读数在供热开始前由双方共同确认。
特此将该情况进行公示说明,公示期三天。
体育馆管理中心
2023年11月1日